释 义
【佉梨】
(梵kha^ri^、kha^ra,巴kha^ri,藏kha-ri、kha-ru、khal-ri、khal-ru)
古印度计物量之单位。又作佉利、佉■、佉黎,译为斛、十斛、石。《杂阿含经》卷四十八叙述阿浮陀地狱中众生之寿量云(大正2·351c)︰
‘譬如拘萨罗国四斗为一阿罗,四阿罗为一独笼那,十六独笼那为一阇摩那,十六阇摩那为一摩尼,二十摩尼为一佉梨,二十佉梨为一仓,满中芥子。若使有人百年取一芥子,如是乃至满仓芥子都尽,阿浮陀地狱众生寿命犹故不尽。’
《俱舍论》卷十一云(大正29·61c)︰‘如此人间佉梨二十成摩揭陀国一麻婆诃量。’依梵文《俱舍论颂》所载,婆诃乃va^ha的音译,相当于《杂阿含经》的一仓。
又,《楞伽阿跋多罗宝经》卷一云(大正16·482a)︰‘钵他几■麦、阿罗麦几、独笼那、佉梨、勒叉及举利,乃至频婆罗,是各有几数。’其中,钵他、阿罗、独笼那、佉梨等词,魏译《入楞伽经》卷二及唐译《大乘入楞伽经》卷一译作一升、半升、一斛、十斛,认为一佉梨即十独笼那,而与《杂阿含经》所谓一佉梨为五一二0独笼那大相迳庭。
摩尼尔·威廉斯(Monier-Williams)之《梵英辞典》,以一kha^ra为三蒲式耳(约十公升)。耶斯喀(H. A. Ja^schke)之《藏英辞典》,以一khal-ri(kha^ra)为二十蒲式耳(约七千二百公升),相当于二十khal,一khal等于二十bre(dron!a)。
[参考资料] 《小品般若经》卷十〈昙无竭品〉;《俱舍论宝疏》卷十一;《四泥■经》;《大楼炭经》卷二〈泥■品〉;《大品般若经》卷二十七〈法尚品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