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ɡuàn
火 部 21 画 汉字

说 文 解 字

原文: 取火於日官名,舉火曰爟。《周禮》曰:“司爟,掌行火之政令。”从火雚聲。

康 熙 字 典

【巳集中】【火字部】 爟
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𠀤古玩切,音貫。【說文】舉火曰爟。【周禮·夏官·司爟註】杜子春云:爟爲私火。鄭謂爟讀如予若觀火之觀。今燕俗名湯熱爲觀。則爟火謂熱火歟。【釋文】觀,古煥反。又【司爟】掌行火之政令,四時變國火,以救時疾。又凡祭祀則祭爟。【疏】謂祭先出火之人。 又【廣韻】烽火也。 又【集韻】逵員切,音權。亦烽火也。 又【周禮·夏官·司爟註】故書爟爲燋。◎按杜子春云:燋當爲爟。疏云:子春不從古書燋,還从爟。然註有此音,今存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