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鄂伦春”是民族自称,其含义有两种解释:一是“住在山岭上的人们”;二是“使用驯鹿的人们”。“鄂伦春”这一名称最早始见于清康熙22年。汉文史籍常将其写作“俄化春”,“俄尔春”,“俄乐春”,“鄂鲁春”,“俄伦奇”等。新中国成立后,统称为鄂伦春族。 鄂伦春族是我国56个少数民族中人口较少的民族之一,现有人口7000人左右。因为鄂伦春族世代居住在内外兴安岭,又被称之为“兴安岭之王”;因为善骑马射猎又被称之为“涉猎民族”和“森林马背民族”;因为善以桦树皮制作各种皿具又被称之为“白桦民族”。 鄂伦春族主要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鄂伦春自治旗,扎兰屯市南木鄂伦春民族乡,阿荣旗,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以及黑龙江省黑河、塔河、呼玛、逊克和嘉阴等县市,形成了小集中大分散的格局。他们在漫长的具有原始特征的狩猎生活中,创造出了独树一帜的狩猎文化,以中国北方狩猎文化丰富了中国民族传统文化宝库。 鄂伦春民族生活的大兴安岭,由东北向西南斜贯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,山高谷深,溪流纵横,绵垣千里的兴安岭上,到处是茂密的原始森林林,生长着落叶松、桦树、柞树等耐寒树种和木耳、蘑菇、榛子和都柿等土产品和药材。林中栖息着虎、熊、鹿、狍、野猪、豹、狐狸和野鸡等珍禽异兽。 河里游弋着鲑鱼等鱼类。鄂伦春人世世代代就靠着一杆枪、一匹马和一只猎犬,一年四季追逐着獐狍野鹿,游猎在茫茫的林海之中,直到50年代,他们才走出白桦林,走下兴安岭,开始半耕半猎的定居生活。 鄂伦春族有着自己的语言,无文字。其语言属阿尔泰语和满语——通古斯语族通古斯语文。许多人还兼通汉语、鄂温克语、达斡尔语,通用汉文。鄂伦春族氏族被称之为“莫昆”,氏族首领被称之为“莫昆达”。鄂伦春族的家庭公社被称之为“乌力楞”(通古斯语,意为“子孙们”),“乌力楞”是由同一父系若干代子孙的各个小家庭组成。 一个“乌力楞”一般由5个或6个,甚至于10几个小家庭组成,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联系在一起的。“乌力楞”的首领被称之为“塔垣达”,是由“乌力楞”成员推举产生的。“乌力楞”是鄂伦春族氏族内社会的最基本单位,“乌力楞”内生产资料公有,他们过着共同劳动,猎捕物按户平均分配的原始狩猎共产主义生活。 鄂伦春族在历史上经历了漫长的具有原始特征的狩猎时代,最早的狩猎工具就是石球,用石球打击动物。生活用具就是桦树皮,到了辽金时代,用上了铁器,铁刀,铁矛等,直到清代以后,马匹、铁器和枪支才在狩猎生产中广泛使用。鄂伦春人无论男女老少都精通骑马射箭技艺,而且能熟练地掌握各种野生动物的生活习性,准确地掌握各种野生动物的知识,又创造了依据各种野生动物不同生活习性及特征进行狩猎的方法。比如:堵截、设围、追捕、碱泡、用鹿哨引诱、伪装、下套、埋地箭和设夹子等,而且在狩猎时见到有崽的母鹿时不射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