歪曲或苛刻地援引法律条文,陷人以罪。
清·钱谦益《兵部尚书李公神道碑》:“小大之狱,必以情本伦常依法比,不为深文周内。”
满洲太祖以七恨誓师,未必无~之言,然明之无端起衅,亦不得谓无咎。 ★蔡东藩《清史演义》第三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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